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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933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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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真正让这部电影脱胎换骨的,还是最后的配乐。

哪怕很多人在观影的时候都没有意识到,好莱坞的行家们懂,以杰斐逊为首的评论家们懂啊。

远在东海岸的扭腰时报评论家现在已经颇有分量,如约看过电影之后,轻描淡写的提到这是罗伯特的剧情跟豪斯·蒂姆的配乐珠联璧合结果。

洋洋洒洒的溢美之词很见功底:“很多刚出道的新人,会在作品里拼命展示自己的技术有多好,自己的乐理有多么纯熟,把和声跟旋律都写得极其复杂,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表达自己要成为约翰·威廉姆斯的接班人,实际上威廉姆斯那种配乐方式只适合他面对的那些史诗级大片,本质上是舞台剧的视觉语言眼神,它必须要音乐做得很复杂,去填补大量需要彰显情绪冲击的剧情,但现在的电影,在视觉上已经搞得很复杂了,音乐如果再跟着复杂,会显得喧宾夺主、驾驭不住这种场面,这时候一位特别‘懂戏’的配乐人,就特别重要,感谢上帝,豪斯·蒂姆做到了……”

光是这份若有所指的拉踩口吻,就足够在文艺舆论圈引起很大的争议了。

约翰·威廉姆斯是什么人?

波士顿流行乐团、交响乐团指挥,著名电影配乐家、作曲家。

林肯中心音乐学院毕业出来的科班音乐家,七十年代就获得了奥斯卡配乐奖。

完成过大白鲨、星球大战等一系列著名电影的配乐,刚刚上演的侏罗纪公园。惊世骇俗的第一部电脑后期大片也是他做的配乐。

实际上荆小强知道,侏罗纪的导演之后一系列著名大片,基本都出自这位名家之手。

杰斐逊拿蒂姆跟这位比,实际上有点碰瓷的意思。

但威廉姆斯恰恰就是老一代传统配乐大师的科班代表,最瞧不上的就是蒂姆这种喜欢用电子混音完成作品的野路子。

按说这么打擦边球一定会被大师的拥趸、粉丝、徒子徒孙骂得狗血淋头,可杰斐逊若隐若现的透露了个消息,豪斯·蒂姆这次跟罗伯特的联手,只是他们为大都会歌剧院的世纪大剧《了不起的盖茨比》做预热,据悉他们已经把这部被给予厚望的新时代歌剧初步完成轮廓。

这就让人忍不住风向转换,不敢随便骂出口!

这个偷梁换柱的说法,显着是大都会歌剧院这么巅峰的地方已经认可了蒂姆的作曲功底,要知道威廉姆斯孜孜以求希望能让自己的作品登上林肯中心,简直已经成了执念!

能看出来荆小强当初给蒂姆的许诺多有分量了吧。

贵如好莱坞配乐界几乎第一的大佬,还入不了林肯中心的法眼,哪怕他是根红苗正的自家出品。

在古典音乐界没搞出什么名气,走出去赚了商业领域的钱,想再回头得到古典音乐界的认可,极难!

荆小强却是先在古典音乐界唱出青年第一人的傲然地位,更凭借一连串歌舞编剧作品,在百老汇跟大都会歌剧院公演,直接成为大都会歌剧院力捧的新人。

这样他再抽空到流行音乐、摇滚音乐界降维打击,根本无损林肯中心、大都会歌剧院的地位,还隐隐有种他们放出来的高手可以跨界吊打一切的意思。

各行各业其实都这样,到了最巅峰的高手比拼,普通人甚至专家们都不一定能客观的区分出孰高孰低,更多是主观倾向、利益驱使的站队。

所以想抨击反骂杰斐逊这套说法,最起码的就得去看看这部电影。

然后又不得不承认,蒂姆把“懂戏”,也是每分每秒配乐都是在为剧情服务这个特点展现得淋漓尽致。

整部电影因为他的配乐增色不少。

这里还出了不少乌龙,因为只有洛杉矶跟薪乡的主要大影院是用的蒂姆配乐版本,有些看了原本龙哥他们做的配乐版本电影就过来写专栏开骂的。

被杰斐逊故意留待两三天后才一并笑骂,你们连基本的配乐辨听能力都没有,那种低端配乐,根本谈不上艺术性的简单配乐,你们居然可以以为是蒂姆的作品,单凭这点你们就没资格跟我辩论。

说到底,杰斐逊也需要这样舌战群儒的战役来不断提升他的逼格,评论家就是要在一次次辩论中积累战绩,辩论还在乎原本的辩题是对错吗,关键是他辩赢了就会获得越来越高的关注度。

一时间在文艺圈里把这部电影炒得沸沸扬扬!

以让阿诺、龙哥甚至荆小强自己都很难引起这么大的争论,前两位是咖位不够,荆小强是没得争。

蒂姆刚刚好,本来就争议极大。

荆小强甚至还让杰瑞他们尝试在bbs论坛、聊天室、留言板等网络手段上推广炒作这个话题。

后世的社交媒体有种俗称发帖员的人物,专门在各种论坛、网媒上发一些很有争议的话题,目的就是为了让人争论,把一团和气、古井不波的局面搞得对立起来,吵得热火朝天,网站数据上升了,关注度提高了,舆论价值暴涨了,股价也提升了,多好。

荆小强也是这个目的,就得是蒂姆这种有争议的家伙被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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