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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9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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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她们很熟吗?”孟广达问道。

“不算熟,还行吧。以前我在社会上瞎混的时候,跟她们打过交道。所以彼此都认识。”胡淮说道。

“你收她们费用吗?”孟广达问道。

隋夏一边听一边记录。

“收……收了一点。”胡淮吞吞吐吐道。

“一点是多少?”孟广达追问道。

“一次一百元,介绍费。介绍业务总不能白忙活吧,不是我主动要的,是她们提出来的。”胡淮回道。

“你给别人介绍过吗?我是指小姐。”孟广达问道。

他之所以这么问,是怀疑胡淮组织小姐干活儿,如果是那样的话,性质就完全变了,就不是简单的介绍卖y了。

按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卖y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卖y罪对于介绍卖y罪来说是重罪,最低也得五年起步,最高可以判无期。

“没有,绝对没有。我有自己的买卖,又不指望这个赚钱,怎么可能介绍给别人。要不是我想跟老高合作,怎么可能做这种事。我可是正经商人。”胡淮一本正经道。

看着胡淮的表情,一旁的隋夏差点笑出声来。正经商人,就正经成这样?!这话从胡淮嘴里说出来怎么听怎么感觉别扭。

虽然孟广达不信他的话,但是也没必要深挖,毕竟对方是自己的当事人。

“孟律师,我这算是犯罪吗?”胡淮问道。

“介绍二次以上就构成犯罪,不过还好,你一共介绍了四次,没有达到十次,不算是情节严重。”孟广达解释道。

“情节严重会怎样?”胡淮犹豫了下问道。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低五年!”孟广达回复道。

“啊!那我这案子呢?能判几年?”胡淮心情忐忑的问道。

“不好说,关键是不知道警方掌握了多少材料。

你的案子现在处于侦查阶段,我们看不到案卷,只能给你做这些解答,等案卷移送去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我们才能看案卷,到那时才能做判断。

不过你这案子大概率是五年以下。”孟广达解释道。

“五年以下……”胡淮眼珠乱转,心里不知道在盘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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