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528章(1 / 2)

加入书签

当着法庭众人。

田舒兰的律师,精彩发挥,再次震动了审判庭。

养老院里。

张清源等人看着突如其来的反转一幕,也不由愣了一下。

“这律师……刚才说什么?按照刑法,田舒兰居然不是教唆犯?”

“这个律师有两把刷子,田舒兰一看就是下血本了啊。”

“孟磊的律师在这个场合,也不说一句话。”

“我感觉案子又要被翻了……”

“……”

众人眉头紧锁,不由跟着担忧了起来。

田舒兰的所作所为……

他们看在眼里。

朴素的情感告诉他们,这种人也该跟着孟磊一起进去。

可田舒兰的律师……

明显在钻法律的空子,试图将教唆犯罪给辩没。

“小秦,你看看,这个案子……是不是要翻了?”

急切之下。

张清源等人纷纷转过身,看向了秦牧。

人群中。

秦牧收回了目光,点头道:“如果从教唆犯罪入手,的确可能被翻。”

这个律师的水平的确不低。

找到了刑法中关于教唆犯罪的一个破绽,进行重点攻击。

按照刑法。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

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没有教唆罪一说。

而事实上。

孟磊一直在从事借钱的非法占有活动。

从逻辑上推断,孟磊必然是有犯罪意图的。

所以。

田舒兰即便存在教唆行为,也无法判定为教唆犯罪。

“不过就算他们能将教唆的行为辩没,也逃不过共同犯罪的裁定。”

看着神情黯然的张清源等人,秦牧接着说道。

“共同犯罪?”

张清源等人愣了一下,露出了错愕不解的表情。

与此同时。

人群外围。

站某个着看直播的中年人注意到了老人们的骚动,终于从老人们的聚焦处,发现了秦牧。

心中“咯噔”。

身体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曾经席卷了晋城整个汽车销售行业的那场惨案,再次袭上心头。

汽车零配件替换的事情,原本是行业惯例。

可是……

在秦牧以盗窃罪的角度,送牛欢等人进去之后。

许多4s店和汽车维修厂,都不敢再胡来了。

以前被发现,只是退一赔三。

成本很小。

被发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可现在……

被发现了,就可能要坐牢!

总的来说。

秦牧已经成为他们这行人挥之不去的梦魇了。

闻秦色变,并非说说而已。

“还要不要……把我爸送到这个养老院?”

一边偷瞄着秦牧。

这个中年人忍不住腹诽了起来。

……

阳城法院。

第一刑事审判庭。

田舒兰律师的反驳之词,不断回荡在法庭上。

一时间让其他人无言以对。

被告席上。

田舒兰看着己方律师的精彩发挥,松了口气。

不愧是她花了重金请的律师。

整个阳城最好的律师。

辩护水平极高。

而在她旁边。

孟磊此刻的脸色却是极度难看。

因为……

他的辩护律师,也就是那个法律援助律师正在由衷感慨:“这律师好厉害。”

佩服不已。

脸上写满了崇敬之情。

孟磊见状,不由恨得牙痒痒。

他要是有钱的话,也能请个牛逼点的律师。

也不至于又被分配到这个刚实习期转正的法律援助律师。

正在他担忧不已的时候。

原告席。

他的老同学,马明再次站了出来。

直面田舒兰的辩护律师,反驳道:“教唆犯罪,在刑法中的确是这么规定的。”

“但田舒兰的行为,即便不构成教唆犯罪,也构成共同犯罪!”

“在刑法中,共同犯罪有四个条件。”

“第一,在客观方面,共犯需要具备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行为之一,而田舒兰在孟磊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中,明显存在教唆行为。”

“且在犯罪之后,共同享受骗取的钱财,加以挥霍。”

“第二,在主观方面,共犯之间,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