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343章(1 / 2)

加入书签

的确。

从河岸看上去,水的确没多深。

最后。

男孩也放心的下水了。

这才发生了惨剧。

……

三个小时后。

晋城派出所。

沈岛走出了审讯室。

在对两人进行分开询问的过程中,他发现两人的证词几乎一致。

并未有太多的出入。

她们明确了是救狗。

溺水男孩也知道是救狗。

但……

却多了一项情节,那就是她们凭借个人经验,推断了一句“水不深”。

原本来说。

不会游泳的男孩,不太可能下水。

下水之后,或许是遇到了暗流,水流太过湍急,直接将男孩冲离了岸边。

事实已经调查的差不多了。

但却更加不好判定。

案件主观上不存在欺骗、诱导行为,客观上双方都知道该行为的危险性。

至于严佳玉、柳蝶两人向未成年求助……

固然不妥。

但却没有违反法律。

而她们推断的那句“水不深”,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男孩的下水,大概率不构成犯罪。

因为在法律上,存在一种危险自陷行为。

比如说火灾、水灾、泥石流等灾害,正常人都知道有危险。

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不管别人说的天花乱坠,危险都固定存在。

所以……

即便严佳玉两人说了“水不深”,但在刑事上并不构成犯罪。

根据已经认定的事实。

两人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却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

按照民法典对见义勇为的相关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若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

这个案件里,严佳玉、柳蝶两人要根据她们的过错程度,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

溺亡案里,并不存在侵权人。

但存在受益人。

严佳玉和柳蝶两人,都属于受益人。

“什么?我们还要承担民事赔偿?”

严佳玉和柳蝶听到这件事之后,都有些不情愿。

一条人命!

她们就是两个打工族,怎么可能赔的起?

“具体的事情,你们和男孩的家属进行协商吧。”

沈岛点了点头,沉声道。

经过调查。

这起案子虽然虽然有人溺亡,但却不属于刑事案件。

双方最好是私下进行调解。

“另外,你们事发之后一走了之,男孩的家属非常气愤,你们还是尽快去道个歉。”

略微思索后。

沈岛又劝说了一句。

两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

法律只是对道德的最低限制。

很多不道德的行为,不会违法,更不会犯罪。

男孩热心帮忙,见义勇为,却搭上了自己一条性命……

在这种情况下,一走了之实在是让人寒心。

……

次日。

养老院里。

经历了昨日的事件后。

院里的讨论话题,不再是起诉食堂大妈,而是男孩溺亡案。

“才十六七岁,就这么没了,花一样的年纪啊。”

“白发人送黑发人,男孩的父母,估计要伤心死了。”

“水火之类的东西,最好离远一点,千万别碰。”

“小秦小秦,你来说说,那两个女的会不会进去啊?”

“……”

张清源等人长吁短叹,心情沉郁。

随着年纪越来越大。

他们比普通人的情绪更加敏感。

对生离死别的感受……

也更深刻。

最后。

一行人都凑到了秦牧面前,想要知道那两个遛狗不牵绳女子可能的下场。

秦牧却摇了摇头:“现在事实真相都不知道,无法判断。”

这个案子涉及了许多主观认定的知识。

看似简单,实则复杂。

“那两个小姑娘如果故意说是救人,欺骗男孩下水呢?”

张清源忍不住问道。

秦牧皱了皱眉:“如果查明两人故意欺骗男孩,谎称落水的是她妹妹或者他人,使得男孩产生了错误认知,下水救人,从而溺亡……”

“在法律上,两人的行为和男孩溺亡有直接因果关系,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

之前他和梁成斌见义勇为的案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