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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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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

也就不存在。

但民事赔偿,却是在所难免的。

而白雪兰这个原受害者……

在法律上,其实更加没什么责任了。

在前一个案子里,她还是受害者。

虽然参与了追逐的行为,但一直没追上,且跟在最后面。

而且。

她的金项链丢了,追逐黑色t恤男子,完全是人之常情。

没有任何违法犯罪之处。

“根据你们几个的笔录,你明明是被抢劫了,为什么喊抓小偷呢?”

沈岛看着白雪兰,沉声问出了他的疑惑之处。

白雪兰咽了咽口水。

苦笑道:“我……我担心别人听到抢劫都不敢帮忙,就喊抓小偷……”

在这里,她耍了一点小心思。

但谁能想得到……

追逐了三公里。

有数百上千个路人看到。

却只有秦牧和梁成斌两个人站出来了。

沈岛听后,点了点头:“现在记录已经做完了,你和华立可以先回去等消息了。”

顿了顿。

他又补充了一句:“这些天警方随时会联系你,你们两个需要保持联系。”

白雪兰,没有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

而交警部门已经初步认定了责任事故,黑色t恤男子横穿马路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肇事司机华立承担次要责任。

具体责任划分,还需要进一步判定。

而在没有主要责任的情况下……

肇事司机华立,也不涉嫌交通肇事罪。

不涉嫌犯罪的,他们就无权进行拘留扣押。

“我们……可以走了?”

白雪兰和华立听完,有些不敢置信。

沈岛点了点头,叮嘱了一句:“记得保持通话畅通。”

在两人离开后。

他转过身,看向了秦牧和梁成斌。

神情有些复杂。

这个案子里,这两人的判定才是最复杂的。

按照逻辑,秦牧他们两个不追的话……

黑色t恤男子的确不会横穿马路,也不会酿成惨剧。

若按照法条的死规定,这就涉嫌了过失致人死亡罪了。

但这在道德上,又说不过去。

见义勇为,本就是值得嘉奖的行为。

而在《民法典》里,也对见义勇为的行为,增添了三条补充条款。

第一、保护他人而使自己受到损害,侵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得到帮助的受益人可适当补偿。

这里面的应当,是必须的意思。

而可,则是自愿选择赔偿,并非强迫。

第二、如果侵权人不存在、逃逸或无力承担责任,若勇为者要求补偿,受益人应当补偿。

同样的,这里的应当为必须要补偿。

增添这一条,是为了保障见义勇为者的权益,使得见义勇为者没有后顾之忧。

第三、因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勇为者不承担责任。

这一条就明确规定了,不承担责任。

即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民法典的三条补充条款,其实就是为了嘉奖见义勇为行为。

改善这些年日益败坏的社会风气。

几十年前的社会……

见到小偷、抢劫犯,经常是当场打死的那种。

而现在,全程追逐三公里,只有秦牧和梁成斌站了出来。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白雪兰的小心思,也说明了现在见义勇为的人越来越少。

抢劫犯听起来很恶劣,很凶残。

但小偷相弱小一些,依旧没几个人站出来。

“你们两个的情况比较复杂,民法和刑法的原则出现了冲突,需要再多待一阵子。”

沈岛看着秦牧两人,缓缓开口。

秦牧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他刚才思索了半天,也明白这个案子的复杂性。

不过他并未太过担心。

除了刑法之外,民法和道德上,都是站在他们这边的。

但一旁的梁成斌听完,神情反而更加紧张。

忐忑的问道:“警官,我……我不会真的要坐牢吧?”

看到白雪兰和华立都走了。

他现在更加坐立不安了。

沈岛耐心的安慰道:“你先别急,现在正在调查阶段,确认事件原委,应该很快就能出结果了。”

按照相关规定。

涉嫌了刑事的拘留,最长不超过三天。

三天后,需要确定确凿的证据,然后转为逮捕。

不然的话必须放人。

当然,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期拘押,最高延迟到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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